2015版食品安全法没有对餐饮单位使用假冒食品的处罚
10人参与回答
-
食品安全法更多的是强调食品安全,假冒食品不属于食品安全法的调整范围,工商一般会认定为商标侵权
-
以标签不符合法定要求,予以处罚。
-
在《产品质量法》,提到对生产者和销售者制造和销售假冒伪劣、掺杂掺假食品的处罚。而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只有34条第六项提到禁止生产经营“掺杂掺假”食品,而未提到假冒食品。餐饮单位使用假冒食品该如何处罚,请各位献言献策。
-
马肉假冒驴肉、猪肉假冒牛羊肉类的食品安全法有规定的。? ?? ?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规定 禁止生产经营下列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六)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掺假掺杂或者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食品添加剂。
-
如果非要处罚,可以参考食安法71条,标签说明书不得含有虚假内容;125条。而且你也要将线索移交到有关职能科室或部门
-
对于以马肉假冒驴肉、猪肉假冒牛羊肉不涉及商标啊
-
不建议处罚饭店,假冒产品一般人看不出来,饭店也是受害者,可以将线索往上追,捣毁制假窝点,这是最重要的。
-
这种行为 适用产品质量法,产品质量法 多地明确 执法主体不是药监 ---------伪劣产品所谓伪劣产品,根据产品质量法的有关规定、包括: (1)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的,致使产品不符合产品质量标准如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企业标准;不具备产品应当具备的使用性能,但是对产品存在使用性能的瑕疵作出说明的除外;不符合在产品或者其包装上注明采用的产品标准以及产品说明、实物样品等方式表明的质量状况等,
-
食品安全法是管安全,不管假冒的
-
以马肉假冒驴肉、猪肉假冒牛羊肉,这不正是掺杂掺假吗,假冒的定义一般是商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