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发现一个有趣的问题,就是关于标签标注标准号时需不需要标准年号,经过查阅一些法律法规,得出以下结论:1、我国标准的编号由标准代号、标准发布顺序和标准发布年代号构成,比如”GB 8537-2008“;2、《国家预包装
食品标签通则》(GB7718-2004)中对标准号标注的规定为: 应标识企业执行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经备案的企业标准的代号和顺序号(5.1.7),也就是说我们产品只需要标注”GB 8537“。3、《食品标识管理规定》中第十二条:食品标识应当标注企业所执行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号或经备案的企业标准号。按本人的理解,完整的“标准号”应该包含年号,也就是应该标“GB 8537 -2008“。4、《食品安全法》第四十二条第五款:标签应当标明下列事项,产品标准代号。也就是只需要标“GB”就行了。现在市场上大部分产品的标签都没有标注标准的年号,这也是为了减少因为标准更新而带来标签的改动,这种情况就表示企业所用的是最新的标准,但是究竟标准号应该怎么标?你认为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