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饮单位超范围使用食品添加剂能依据食品安全法85条第一项处罚吗?
餐饮单位超范围使用
食品添加剂能依据食品安全法85条第一项处罚吗?超范围使用的食品添加剂能算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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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严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行为严格规范食品添加剂生产经营使用的公告》第二条和第五条把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和食品添加剂超量和超范围使用也是区别开了,如下:二、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在食品生产经营中使用食品添加剂以外的任何化学物质和其他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严禁在农产品种植、养殖、加工、收购、运输中使用违禁药物或其他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对故意非法添加的,一律吊销相关证照,依法没收其非法所得和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相关物品,要求其对造成的危害进行赔偿,并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严禁生产、销售、使用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食品添加剂,严禁违反国家标准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违反上述规定的,一律依法予以处罚;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惩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