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食药监局规定————采购食品原料前应该查验以下有关证明:从食品生产单位、批发市或从固定供货商、供货基地采购的,应当查验、索取并留存这些单位的资质证明,如工商营业执照、食品生产许可证、食品经营许可证等。从食品生产单位、批发市场采购的,还应当查验、索取并留存产品合格证明,如加工产品的食品检验合格证或报告单、畜禽肉类(不含加工后的肉制品)的兽医卫生检验检疫合格证或报告单等。从超市、农贸市场、个体经营商户等非批量采购的,应当在查验其合法经营资质的同时,索取并留存采购清单等购物凭证。购置、使用集中消毒企业供应餐饮具的应当查验其经营资质,索取消毒合格凭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