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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可以,以季度为标准无法判断产品的具体贮存条件,应以一定的范围内明确保质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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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只有这种形式。 依据条款—GB 7718《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C.5 贮存条件可以有如下标示形式: 常温(或冷冻,或冷藏,或避光,或阴凉干燥处)保存; XX-XX ℃保存; 请置于阴凉干燥处; 常温保存,开封后需冷藏; 温度:≤XX℃,湿度:≤XX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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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 依据条款—GB 28050 4.3 使用了营养强化剂的预包装食品,除 4.1 的要求外,在营养成分表中还应标示强化后食品中该营养成分的含量值及其占营养素参考值(NRV)的百分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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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不标注保质期。 依据条款—GB 7718 4.3.1 下列预包装食品可以免除标示保质期:酒精度大于等于 10%的饮料酒;食醋;食用盐;固态食糖类;味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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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阅产品的执行标准,执行标准上要求标注食用方法的则需要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