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液态奶标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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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液态奶标识标注管理的通知》的合理性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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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液态奶标识标注管理的通知》,有一条“使用不小于产品名称字号且字体高度不小于主要展示面高度五分之一的汉字分别标注“鲜牛奶/乳”和“纯牛奶/乳”。”,如果按这个执行,产品包装图案要多难看有多难看。也不知道这些制定规定的国家要务人员是怎么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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