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食品生产许可管
关于《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第十条规定先取得营业执照 ...
按照现行的《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第十条规定:“申请食品生产许可,应当先行取得营业执照等合法主体资格”。这里有个问题,我不是很清楚。大家都知道,食品生产许可证有许可的范围,营业执照也有个营业范围。现在有这种情况:某公司有食品生产许可证(许可范围:A、B、C),营业执照(营业范围:A、B、C、G、H),现需要进行食品生产许可证扩项变更(增加许可范围:D)。按规定,是不是需要先对营业执照进行变更,申请营业范围增加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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