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食品生产许可管理
首页 > 问题列表 > 详情

关于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第32条的讨论

第三十二条 食品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现有工艺设备布局和工艺流程、主要生产设备设施、食品类别等事项发生变化,需要变更食品生产许可证载明的许可事项的,食品生产者应当在变化后10个工作日内向原发证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出变更申请。第五十四条 违反本办法第三十二条第一款规定,食品生产者工艺设备布局和工艺流程、主要生产设备设施、食品类别等事项发生变化,需要变更食品生产许可证载明的许可事项,未按规定申请变更的,由原发证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拒不改正的,处2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该条款中有食品类别事项的改变未申请变更,只需要警告。这是什么意思?我只有A类别的生产许可,然后我生产了b类别的产品。是不是只需要警告我?我应该不算无证生产吧?无证生产罚款多了急等 展开全部∨ 5 回答 ·  1 关注
共5个回答
不能无证生产。
  1 0
实际看监管怎么处理吧
  4 0
感觉是打擦边球吧。比如大米生产企业许可证上只有粮食加工品【大米(大米)】,如果生产了糙米。可能就适用这条。毕竟生产工艺、生产设备都是同样的。
  6 0
但实际操作过程中,对无证生产行为来说这条基本用不上。
  4 0
这里说的是该申请变更未申请的,和无证生产两回事儿。
  1 0
相关问题
0401肉制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 6个回答
特殊膳食需要食品生产许可证单独类目吗 3个回答
新建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厂区,申请生产许可和注册需要哪些认证或建立哪些体系? 9个回答
咨询特殊膳食食品生产许可证办理 7个回答
已取得婴幼儿辅助食品生产许可的企业,该如何整改? 3个回答
编辑推荐
单锥螺带真空干燥机的优点? 1个回答
我国“无麸质”食品有什么管理标准吗? 1个回答
复配酶制剂中的辅料有何规定?配料如何标识? 1个回答
白芸豆提取物的提取方法、测定方法及应用是什么? 1个回答
粮食食用油快速检测解决方案有哪些? 1个回答
 
关注问题 写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