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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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完善的强化途径
今年6月6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召开“建立最严格的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法律制度”研讨会。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副局长刘佩智在会上指出,实现食品安全长治久安,必须建立科学、完备的法律制度。修订食品安全法既是适应食品安全监管体制重大调整和破解执法难题的迫切需要,也是实现政府职能转变和强化监管工作的重要途径。 刘俊海表示,食品安全法在要求食品企业诚信经营、要求行业协会严格自律、鼓励公众理性消费、鼓励社会监督的同时,将创新食品安全监管制度、加大政府行政权对消费者的保护力度作为该法的重中之重。食品安全法对于提高食品安全标准、规范商家的经营行为、明确违法者的法律责任、实现我国食品安全状况的逐渐好转发挥了积极作用。“如果没有食品安全法,我国的食品安全状况会比现在糟得多。”刘俊海说。 但刘俊海也坦率地指出,这部法律在一些制度设计上较为原则,可操作性较差。 谈到当前食品安全现状时,刘俊海忧虑地表示,食品行业的失信行为和食品安全隐患依然存在,消费信心依然低迷。 “食品安全法是关系到民生和法治两大主题的重要法律,食品安全法治的重要性如何强调都不为过。”刘俊海说。 一起起触目惊心的食品安全事件暴露出食品安全监管方面的漏洞。 刘俊海表示,为彻底打破“一个部门管不了、多个部门管不好”的恶性循环,食品安全法坚持和完善“多龙治水、分段监管”的多元监管体制,厘清了监管部门的法定职责。与监管分工相比,监管合作更具挑战性与艰巨性。为保持食品安全监管体制的动态性与开发性,食品安全法授权国务院根据实际需要,对食品安全监督管理体制作出调整。遗憾的是,目前食品监管机构之间、地区之间仍存在监管缝隙和监管漏洞,一些地方政府对于本地的问题食品企业公然推行“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的懈怠监管态度和地方保护主义。因此,加强行政监管的重点是消弭监管空隙、铸造监管合力,提高监管效率。 “建议在修订食品安全法时将《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中的相关内容上升为法律,构筑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为龙头、相关部门齐抓共管、商家严格自律、社会积极监督、消费者理性消费的协同共治体系,建立信息共享、快捷高效、监管联动、无缝对接、全方位、全天候、覆盖各种食品生产加工、流通和消费环节的新型合作监管机制。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作为监管中枢,要充分发挥统筹、指导、协调和督导职责。要建立互联互通的全国食品安全监管信息网络。为根治地方保护主义,建议抛弃GDP万能的政绩考核制度,把食品安全监管实绩纳入政绩考核权重,建立一票否决制;建议对全国食品安全监管机构实行垂直管理。”刘俊海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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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回答 · 3 关注
共2个回答
一公里的幸福@,食品检测员
2019-03-22回答
没有处处与链接。谈天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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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合伙人,农产食品检测销售工程师
2019-03-22回答
空话,没有确切的实施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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