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食药总局的食品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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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食药总局的食品安全监管一司、二司、三司工作职责已 ...

食品安全监管一司的工作职责:(一)掌握分析食品生产加工环节食品安全形势、存在问题并提出完善制度机制和改进工作的建议。(二)拟订生产加工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的规章、制度及技术规范。(三)拟订食品生产许可实施办法,组织核准食品生产许可审查机构、审查员和检验机构,督促下级行政机关严格依法实施行政许可。(四)指导下级行政机关开展食品监督抽检工作,组织开展全国食品监督抽检。(五)指导食品生产加工环节检验检测工作,配合相关部门组织开展食品监督管理的科研工作。(六)拟订问题食品召回制度,指导地方相关工作。(七)指导地方推进食品生产者诚信自律体系建设。(八)督促地方开展生产加工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履行监督管理职责,及时发现、纠正违法和不当行为。(九)承办总局交办的其他事项。食品安全监管二司的工作职责:(一)掌握分析流通和餐饮消费环节食品安全形势、存在问题并提出完善制度机制和改进工作的建议。(二)拟订流通和餐饮消费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的制度、措施并督促落实。(三)规范流通和餐饮消费许可管理,督促下级行政机关严格依法实施行政许可。(四)指导下级行政机关开展流通和餐饮消费环节食品监督抽检工作。(五)指导下级行政机关对进入批发、零售市场的食用农产品进行监督管理,组织协调、建立与农业部门的衔接处置机制。(六)拟订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食品停止经营的管理制度,指导督促地方相关工作。(七)指导地方推进食品经营者诚信自律体系建设。(八)督促下级行政机关开展流通和餐饮消费环节食品安全日常监督管理、履行监督管理责任,及时发现、纠正违法和不当行为。(九)承办总局交办的其他事项。食品安全监管三司的工作职责:(一)开展食品安全总体状况分析和形势研判,编制食品安全总体状况报告。(二)拟订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制度和技术规范,参与拟订国家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通报监测结果并配合依法处置相关问题。(三)开展食品安全风险预警和风险交流。(四)组织协调、建立与农业、卫生计生、质检等部门有关食品、食品相关产品和进出口食品安全信息衔接机制。(五)承担与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有关食品安全风险评估衔接工作。(六)承担食品安全统计工作,编制食品安全统计年鉴。(七)拟订保健食品监督管理工作制度和技术规范。(八)承担保健食品注册审批工作,督促下级行政机关严格依法实施保健食品生产、流通许可及许可后的监督检查,对违法违规行为予以处理。(九)指导督促下级行政机关开展保健食品监督管理、履行监督管理职责,及时发现、纠正违法和不当行为。(十)拟订问题保健食品召回和处置制度,指导督促地方相关工作。(十一)组织开展食品安全统计、风险监测、风险预警和交流以及保健食品监督管理领域的项目研究。 (十二)承办总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展开全部∨ 4 回答 ·  3 关注
共4个回答
外星来客?工作内容变了。这方面关注不够。论坛上的时候不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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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食药总局的网站,机构设置里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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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司相当于以前的质监负责生产环节,二司相当于以前的工商和FDA负责餐饮和流通环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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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式公布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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