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加规格没有备案上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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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加规格没有备案上市后被罚款

我们是生产保健食品企业,增加了产品规格没有备案,在“打四非”专项活动中被药监局查到,罚款50万元(销售额的5倍)。批文规定6g/袋,但在服用量和服用方法中写到:儿童使用时酌情减量,为了儿童服用方便,所以就改成了3g/袋。这样增加了成本,也没有对消费者造成伤害,所以我们感觉罚的有点过,希望听听大家的意见。 展开全部∨ 7 回答 ·  3 关注
共7个回答
服用人群用量有变化要做功效,3g做过功效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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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办法,你们碰到风头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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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健食品必须按照批准证书上核准的内容标示,如有变更必须申报批准后方可修改标签相关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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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击四非之非法生产第二条:企业未经许可生产保健食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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哎 做保健品的这样的低级失误也犯错。。。。5ow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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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规矩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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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想请教如果变更了规格,那么原来的规格是不是就不能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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