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委托产品的产地标识
问答首页
话题分类
我的首页
消息提醒
食品商务网
首页
>
问题列表
>
详情
标签标识
再委托产品的产地标识如何?
再委托产品的产地标识如何?俗话说:委托后再被委托生产的产品 查询编号:[20130507-3816-355707] 问:质检总局:您好!关于食品产地,我司有以下疑问,请您帮忙解疑释惑!我司(广东省深圳市)委托一家企业(浙江省温州市)从第三家企业(黑龙江省五常市)买回杂粮产品(已经加工完成的),然后进行分装,分装完成的预包装食品,在包装版面标识了我司出品,也标识了受委托企业(浙江省温州市)分装,那么食品产地该如何标识呢?食品产地应该标识黑龙江省五常市还是浙江省温州市呢?请质检总局的领导解疑释惑,以便我司符合法规标识,顺利进行产品生产!急盼回复! 答:预包装食品标签应符合《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7718-2011)》等规定,具体情况请您咨询当地质量技术监督局。
展开全部∨
2 回答 · 5 关注
共2个回答
分裂状态。,食品检测员
2019-04-21回答
不知当初为何不直接找再被委托单位?真是利润多了?大家共富中间受委托单位不会白干的吧
8
0
思维兽,食品开发专员
2019-04-21回答
这个不是再委托的概念吧。中间的企业有分装的生产行为啊,不是委托第三家企业生产。
8
0
相关问题
乳酸菌饮料标签标注问题
3个回答
进口散装核桃标识问题
2个回答
进口雅培奶粉的标识问题
4个回答
求泰国食品标识方面法规
1个回答
急,我有个产品的净含量标识有问题了
11个回答
编辑推荐
单锥螺带真空干燥机的优点?
1个回答
我国“无麸质”食品有什么管理标准吗?
1个回答
复配酶制剂中的辅料有何规定?配料如何标识?
1个回答
白芸豆提取物的提取方法、测定方法及应用是什么?
1个回答
粮食食用油快速检测解决方案有哪些?
1个回答
关注问题
写回答
提示
提示信息
确定
取消
消息提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