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养成分标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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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养成分标示

请教大仁们:食品生产许可抽样检验,按GB28050-2011第4章要求 蛋白质大于或等于80%标示值6.5g,实际测出2.6g,判定为不合格。到底该怎么理解,还有下次再抽样的时候标示营养成分表时,怎么拿数据会比较好点?Ps:已经要抽样的样品已经送去先做营养成分表了。可以用直接测出来的数据标示吗?麻烦高手请教 展开全部∨ 7 回答 ·  2 关注
共7个回答
和中国的一样,是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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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5*0.8=5.2,所以实际测出2.6就不合格了,产品包装上可以直接标示检测出来的数据,也可以按检测数据相应的做一些调整再标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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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检的样品能确定可以代表实际产品的平均水平时,按照检测值标识,风险较低。如果送检的样品是特制的,完全不能代表实际产品的真实水平时,按照检测值标识,跟随便拍脑袋标识,风险没有差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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糖:指所有的单糖、双糖,如葡萄糖、蔗糖等碳水化合物只是糖、寡糖、多糖的总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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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示值标低些不就好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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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6.5g,检测值大于5.2就是合格的。检测2.6,建议标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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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来西亚:1+3:能量、蛋白质、脂肪、碳水化合物(28050里面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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