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精应该如何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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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精应该如何标注

根据新的食品标识管理规定第十一条内容,直接使用甜味剂、防腐剂、着色剂的,标注具体名称,使用其他食品添加剂的,可以标注具体名称、种类或代号。那么香精该如何标注了呢?原来都是笼统的标注上食用香精,现在是直接标注香精名称呢还是怎么标注?因为有的香精分类代号都不知道怎么分呢。大家现在都怎么改?参考一下。 展开全部∨ 3 回答 ·  4 关注
共3个回答
你可以写食用香精(草莓、柠檬、西瓜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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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说不可以标注具体名字啊~标注具体名字是最严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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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中用的是""或""字,也就是说是选一种方式标示即可,那就继续选标示种料名称好了,即标示""食用香精""或""食用香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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