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委托方还要不要承担
首页 > 问题列表 > 详情

被委托方还要不要承担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修订草案)第二十四条 委托生产食品、食品添加剂的,受托方应当取得食品生产许可、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委托方应当对委托生产的食品、食品添加剂的安全负责,并对受托方的生产行为进行监督。受托方应当依照法律、法规、食品安全标准以及合同约定进行生产。 请问:1、本条例实施后,委托方作为销售者可以依法免责吗?2、按条例的规定,被委托方不要承担行政责任吗?还是条例只是说委托方不能免责? 展开全部∨ 4 回答 ·  2 关注
共4个回答
受托方依据双方签订的合同承担相应的责任,产品的法律责任由委托方承担,如果属于受托方的责任,则由委托方向受托方进行索赔,消费者只向委托方索赔。
  9 0
委托方应当承担没有对“委托生产的食品对受托方的生产行为进行监督”的责任。
  6 0
按照具体情况分清两者间责任
  8 0
要的,而且好像还要看委托生产协议里规定的质量责任。因为委托生产协议里都会规定双方的责任的。
  7 0
相关问题
2760问题:油炸膨化食品能用TBHQ吗? 6个回答
GB17401-2014《膨化食品》实施后,膨化食品标签上执行标准还能用GB/T22699-2008《膨化食品》(未作废)吗? 12个回答
GB17401膨化食品国标能作为苦荞茶的执行标准吗? 4个回答
氨和膨化食品有什么联系? 2个回答
巴马火麻糊怎么会是膨化食品 6个回答
编辑推荐
单锥螺带真空干燥机的优点? 1个回答
我国“无麸质”食品有什么管理标准吗? 1个回答
复配酶制剂中的辅料有何规定?配料如何标识? 1个回答
白芸豆提取物的提取方法、测定方法及应用是什么? 1个回答
粮食食用油快速检测解决方案有哪些? 1个回答
 
关注问题 写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