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品不能代替药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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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品不能代替药品

保健品标签上会有“本品不能代替药品”,标准上说只要突出就行,但是我们公司备案时,这句话是标注的红色,我是要把这句话按备案把字变红色,还是按标准只要放大就行啊。大神们帮我解答一下呗 有没有什么文献支持啊 4 回答 ·  5 关注
共4个回答
只要与其他文字有显著不同,如字体大小、字体颜色、字体粗细……皆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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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问食药监局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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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是说能治病也不允许实事求是的说有治疗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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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明了就可以了要在产品说明第一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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