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生产车间卫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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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享】生产车间卫生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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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食品有限公司SC12235012300051生产环境条件1.炒松车间未设置隔离门,仅用垂帘与员工通道分离,通道相邻的蒸煮车间窗户未密闭,空气由蒸煮车间流向炒松车间。不符合GB14881中4.2.4.2 清洁作业区和准清洁作业区与其他区域之间的门应能及时关闭的要求以及5.1.6.1关于通风设施应避免空气从清洁度要求低的作业区域流向清洁度要求高的作业区域的要求。 2.腌制车间旁边的废弃车间顶部未完全隔离,存在卫生死角。不符合GB14881中4.2.1条款关于建筑内部结构应易于维护、清洁或消毒的要求。内包材间窗户未设置避光设施,阳光直射内包装塑料罐。不符合GB14881中5.1.8.1 应具有与所生产产品的数量、 贮存要求相适应的仓储设施。生产过程控制1.炒制完成的肉松从炒松车间通过升降梯传送至冷却车间,升降梯内有肉松残渣未及时清理,升降梯未设置清洁消毒设施。 2.炒松车间见已炒制完成的肉松放置于不锈钢盆中,每盆中放置一次性塑料手套做标记。 3.生产车间多处见清洁用碳酸钠、清洁剂等清洁消毒用产品;内包材消毒间内见废弃工器具及杂物,易造成交叉污染。不符合GB14881中8.3.5条款关于除清洁消毒必需和工艺需要,不应在生产场所使用和存放可能污染食品的化学制剂的要求。 4.现场生产的功能区间与申请许可时提供的场所有变动,原辅料拆包间存放辅料豌豆粉;原腌制车间内见生产用工器具,并在此区域清洗器具;车间内多处见废弃设备未及时清出。 5.该企业投配料记录显示2017年12月1日至13日猪肉原料使用数量明显小于采购数量,投料记录不真实;投配料记录仅显示原辅料使用数量未记录原辅料批次。不符合GB14881中14.1.1条款关于应建立记录制度,对食品生产中采购、 加工、贮存、检验、销售等环节详细记录。 记录内容应完整、真实,确保对产品从原料采购到产品销售的所有环节都可进行有效追溯。 6.未记录12月份生产过程的关键控制点。不符合GB14881中8.1.1条款关于应通过危害分析方法明确生产过程中的食品安全关键环节,并设立食品安全关键环节的控制措施。 在关键环节所在区域,应配备相关的文件以落实控制措施,如配料(投料)表、岗位操作规程等。仓储管理1.未设置食品添加剂专用库房,食品添加剂(食用香精,双乙酸钠,油溶辣椒红60E)等堆积在楼梯间。不符合GB14881中7.3.3条款关于食品添加剂的贮藏应有专人管理,定期检查质量和卫生情况,及时清理变质或超过保质期的食品添加剂的要求。 2.香辛料(干姜粉,咖喱粉等)和食品添加剂、已配制完成的原辅料、废弃工器具及材料等混乱放置于楼梯间;工器具清洗间现场存放用于生产的食用油、白酒等产品;豌豆粉存放在辅料拆包间;包材库内见喷码机墨水洒落地面,不符合GB14881中5.1.8.3 原料、半成品、成品、包装材料等应依据性质的不同分设贮存场所、或分区域码放,并有明确标识,防止交叉污染的要求。 3.原料库内卫生长期未清理,布满污渍,原料猪肉、鸡肉、鱼肉等直接放置地面,原料表面有大量污渍,原料冻库内见已蒸煮的原料肉与生肉原料(鸡肉、猪肉)等混乱堆放在冷库内。不符合GB14881中7.2.6 食品原料仓库应设专人管理,建立管理制度, 定期检查质量和卫生情况,及时清理变质或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原料。 进货查验1.现场无法提供2017年鸡肉采购单据、进出库记录。仅提供猪肉原料收购清单及宁德市南阳养殖有限公司的送货单及检验检疫证明以及市场和超市采购单据,现场无法提供猪肉原料进出库记录。标签标识1.在该企业楼梯间发现食品添加剂双乙酸钠,查该企业投配料记录显示肉松产品均有使用双乙酸钠,在标签配料中未标识,不符合GB7718中4.1.3.1条款关于预包装食品的标签上应标示配料表,配料表中的各种配料应按4.1.2的要求标示具体名称,食品添加剂按照4.1.3.1.4的要求标示名称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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