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产品要不要销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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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产品要不要销毁

假设某食品公司销售给连锁超市水产冻品,该产品保质期是两年,产品在库时间已有半年了,但由于买方一定要新生产的货(其实水产冻品都一样的),于是厂方将生产日期改动为销售前一个月。于是呢,在销售过程中由于生产日期没有擦干净,被顾客投诉。超市要求厂方赔偿外,还提出不让厂方召回,要就地销毁。对于这样的产品是否需要销毁呢?前提是产品实际的生产日期才半年,且不存在食品危害!这种产品要不要销毁?请大家讨论一下 展开全部∨ 9 回答 ·  2 关注
共9个回答
业内曾经有货到 日本去,内外箱的生产日期不一样,日本人也只是作了退货处理!其实,像水产冻品,回收后重加工的话,对人也不会产生危害的。我认为:企业现在要做的不是降低企业的经济损失,而是尽力挽回自身的信誉这点很赞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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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货处理!最符合现有国情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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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涉及企业的诚信问题。企业因为自己的不诚实,让下家对它失去信心。企业说,这批产品的实际生产日期才半年,如何证明?曾撕掉一次标签的企业,你能保证他不会曾撕掉过两次?下家对他已经失去信心,要他当场销毁,就是防止他把召回的产品改头换面后有流入市场,因为这是一家没有信誉的企业。我认为:企业现在要做的不是降低企业的经济损失,而是尽力挽回自身的信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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尽管修改生产日期是行内的一个潜在游戏规则,但是一旦客户较真,你还真得作出一些让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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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理召回即可,但顾客有要求,最好视损失的大小,与超市协商,做为促销产品,对产品进行检验,安全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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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召回就行了,对人体也不是有害啊。就是行为上不好,但这样的食品不会对人带来什么不好。比起其它行为,应该是好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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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主的意见很正确,企业要发展就必须占领市场,诚信是企业生存的保障。企业做法欠妥,当务之急是启用产品召回程序,对该批产品进行召回,并公开向顾客道歉,挽回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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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该对产品按照执行标准进行检验,在确认符合标准的情况下,实行召回,如实标注生产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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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召回也要取得顾客(商家)的同意,如果顾客不同意召回而要采取销毁处理,生产厂家应配合商家,采取销毁处理对生产厂家和商家的信誉都有好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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