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食物中毒封存的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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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食物中毒封存的期限

请问如发生食物中毒,事故现场需进行行政控制,依据食安法第七十二条第(二)封存可能导致食品安全事故的食品及其原料,并立即进行检验;对确认属于被污染的食品及其原料,责令食品生产经营者依照本法第五十三条的规定予以召回、停止经营并销毁;(三)封存被污染的食品用工具及用具,并责令进行清洗消毒;使用行政控制决定书(依据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食物中毒事故调查处理办法)里边有控制期限——请问这个期限是多少天(以前老的卫生法有15天)现在还是15天吗?找不到先关依据............请知道的解答下,不胜感激 展开全部∨ 2 回答 ·  3 关注
共2个回答
按照《强制法》走,查封扣押30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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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规定不是更好操作吗。不过食物中毒大部分都是微生物中毒引起如果几天之内你无法完成检验,封存的样品已经不能反映当时的状况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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