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未标注复合配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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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未标注复合配料的原始配料问题?

关于未标注复合配料的原始配料问题?GB 7718—201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 4.1.3.1.3 如果某种配料是由两种或两种以上的其他配料构成的复合配料(不包括复合食品添加剂),应在配料表中标示复合配料的名称,随后将复合配料的原始配料在括号内按加入量的递减顺序标示。当某种复合配料已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地方标准,且其加入量小于食品总量的25%时,不需要标示复合配料的原始配料——如果加入量超过25%但是未标注原始配料——如此怎么认定食品?可以认定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吗?谢谢! 展开全部∨ 3 回答 ·  2 关注
共3个回答
隐藏原始配料,欺骗消费者,不给消费者知情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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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25%不好界定,这类问题处理也不好认定,说白了,生产商可以自圆其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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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这么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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