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药食同源的疑问
首页 > 问题列表 > 详情

关于药食同源的疑问

各位前辈,根据《食品安全法》第50条的规定,生产经营的食品不得添加药品,但是可以添加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中药材的物质。那么可以理解为凡是列入《中国药典》的药物,除了是卫生部门制定、公布的药食同源目录内的物质可以添加之外,其他药物一律不得作为食品或食品原料使用。举个例子;例如黑豆、绿豆、海马等,都是列入《中国药典》的药物,但都不属于《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保健食品原料管理的通知》(卫法监发[2002]51号)中87种药食同源的物质名单内,卫生部公告的新资源食品也没有名单。那么,黑豆、绿豆、海马应该是不能作为普通食品使用。对否?如果能够,什么依据? 展开全部∨ 2 回答 ·  5 关注
共2个回答
黑豆、绿豆,平时都当食物吃,这个用在普通食品里是没有争议的。海马肯定跟黑豆和绿豆不一样。
  8 0
阿里士多- 探讨探讨第一点、不属于传统上认为是食品原料的;这个传统上认为是怎么认为,是通俗习惯或有什么数据 ...众所周知的事实不需要证据,而绿豆黑豆正是众所周知的普通食品。而海马则不同,早年间山里人不也常吃老虎肉嘛,老虎肉能作为普通食品?
  6 0
相关问题
2760问题:油炸膨化食品能用TBHQ吗? 6个回答
GB17401-2014《膨化食品》实施后,膨化食品标签上执行标准还能用GB/T22699-2008《膨化食品》(未作废)吗? 12个回答
GB17401膨化食品国标能作为苦荞茶的执行标准吗? 4个回答
氨和膨化食品有什么联系? 2个回答
巴马火麻糊怎么会是膨化食品 6个回答
编辑推荐
单锥螺带真空干燥机的优点? 1个回答
我国“无麸质”食品有什么管理标准吗? 1个回答
复配酶制剂中的辅料有何规定?配料如何标识? 1个回答
白芸豆提取物的提取方法、测定方法及应用是什么? 1个回答
粮食食用油快速检测解决方案有哪些? 1个回答
 
关注问题 写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