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药食同源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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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药食同源的问题

请教一下各位前辈,桂花和玫瑰花能用于普通食品吗?公司想做加绿茶、桂花和玫瑰花的袋泡茶,查了一下既是食品也是药品的目录里面没有桂花,是不是可以理解为桂花不能用于食品和保健食品?可是市面上很多桂花茶的产品,可用于保健食品的物品里面有玫瑰花,是不是可以理解为玫瑰花只能用于保健食品? 展开全部∨ 3 回答 ·  2 关注
共3个回答
1、桂花未收录在药典,不需要考虑药食同源的问题可以按照上面有童鞋提到食用花卉那个标准,做为使用依据2、玫瑰花,只有卫计委公告的重辨玫瑰花可以做普通食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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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似于桃花、海棠花之类的原料,是否应该归于药品?农业部门有标准《绿色食品食用花卉》,但是卫生部下发的药食同源文件中不包括这类产品,在制定普通食品企业标准的时候是否可以使用这类原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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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报一个普通食品而报一个甚至几个新资源食品值得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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