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职业打假人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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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职业打假人士

你们很憎恨职业打假人?我玩打假,不过目的不仅仅是获得赔偿,而是让被打的人有所觉悟,真真切切的做一份安全的食品,可能打假人士在卖不合格食品的人面前,人人喊打。而有些人认为打假人不仅是赚了钱,还净化了市场 5 回答 ·  1 关注
共5个回答
你们以前有一个口号挺好,叫主观为自己,客观利社会。但这些年来,随着人越来越多,打的越来越跑偏,客观上对社会的利也越来越少。所以国家才要出手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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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平时在工作中,常跟你们同行说的一句话就是:我们有错的话,肯定认。但哥几个也悠着点,打之前能不能评估一下,我这个错到底值多少钱?要是不可估量的错,枪毙我都认。要只是鸡毛蒜皮只值个千八百块的错,你一口气买了十万,换谁都得跟你玩命。所以说,经商也好,打假也好,要有个度。超过这个度,只能把自己的路越走越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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且行且珍惜,共勉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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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敬重那些对法规研究比我还透彻的打假人,虽然我不赞同他们的某些过激观点。跟他们探讨的是法律法规知识,而不是某个产品某个问题该怎么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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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过最高法的态度很有意思,是要“逐步”遏制职业打假人的“牟利性”打假行为。这话很有意思的,对你们不会一棍子打死,还是要用。相反,有些法院错误的理解了最高法的意思。有些打假人买了一两件,举报后拿着处罚决定书起诉,索赔一千元,也被认定为牟利被驳回了。我觉得这就过了,一是量不大,索赔一千元的购买量肯定不会超过日常消费习惯,二是拿着处罚决定书呢,帮着国家惩罚了违规者,目的也不是或者不全是牟利了吧,符合惩罚性赔偿的立法本意。看看吧,最高法会出怎样的司法解释或指导性案例,来实现这个遏制而不打死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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