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助专业人士关于食品
求助专业人士关于食品安全法(主席令第九号)的解读
食品安全法第二十九条“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应当符合本法规定的与其生产经营规模、条件相适应的食品安全要求,保证所生产经营的食品卫生、无毒、无害,有关部门应当对其加强监督管理,具体管理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依照本法制定”中,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依照本法制定的管理办法是不是与食品安全法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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