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我是立法者,我会
如果我是立法者,我会这样应对“职业打假/索赔”
对于索赔者性质应一分为二的考虑,而对于所打的问题性质也要一分为二的考虑。如果一刀切,有失偏颇。如果我是立法者,以营利(或牟利)为目的购买,购买数量远超生活消费必需,或就同一类问题多次提起相关诉讼的,原则上不支持惩罚性赔偿。但如果涉案食品的问题严重危害食品安全,对人民群众身心健康存在严重威胁的,不受此限。这些问题可以在食安法罚则中划出范围,上庭需有行政处罚决定书佐证。引导打假人去打这些问题。至于能不能打到,就看自己的本事了。
展开全部∨
0 回答 ·
5 关注
共0个回答
消息提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