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安法第五十二条的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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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安法第五十二条的疑问
食安法第五十二条规定,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的生产者,应当按照食品安全标准对所生产的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进行检验,检验合格后方可出厂或者销售。请问各位:这条中所提到的“食品安全标准”指国标、行标、企标这些标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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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回答 · 1 关注
共2个回答
岛屿一端Isyou,食品样品采集员
2019-05-29回答
是的是的是的重要的事情说三遍
2
0
浅忆君,研发工程师
2019-05-29回答
也可能是地方标准
7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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