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药局在职能整合期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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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药局在职能整合期间能否使用质量安全法?
随着去年国家食药总局职能整合以来,食品生产和食品流通环节的监管整合到了食药监部门,请问在执法过程中能否使用产品质量法?
3 回答 · 4 关注
共3个回答
℡半世流離,食品检测工程师
2019-06-01回答
5楼说的对!根据食安法可以调整监管主体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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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unt Wong,食品检测销售工程师
2019-06-01回答
不管是哪个局、哪个企业,相关问题都必须执行质量安全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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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有似无的小矜持。,产品专员
2019-06-01回答
是不会给你这个的,他们不敢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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