条形码共用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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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形码共用问题?

条形码以企业有意在外地(外省)弄个生产基地(暂这样称)或叫分厂原企业及外地生产基地2个场所局生产同意款食品,如何能采用已有的条形码? 4 回答 ·  2 关注
共4个回答
可以,已经咨询了中国物品编码中心,做委托备案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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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款商品 好像条码是可以通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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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三种方式:1、以集团条码进行申请。2、总公司和分公司的方式,分公司可以直接使用总公司的条码。3、总公司委托生产基地生产,使用总公司条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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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委托加工备案就可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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