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样是关于OEM代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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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样是关于OEM代加工的问题

我们公司目前转向代加工这一块比如说深圳一家公司本身只是一个贸易公司,不具备生产条件,但有他自己的品牌与销售渠道,便委托我公司代生产产品由对方提供包装材料或者由对方提供包装式样(包括标签,就是说我们只代为下单采购包装材料),但是他的包装标示上并没有我公司任何信息;只有一个代加工委托书和相关合同。这样的情况是不是合法的?如果质监局来检查会不会对此做出处罚如果去备案的话会不会要求在产品标示上标注我公司的相关信息?另补充:产品有两类:一类不在国内市场销售;另一类是在国内销售的。 展开全部∨ 2 回答 ·  1 关注
共2个回答
首先,这样的范畴是委托加工了。如果对方的标签上没标注你公司的任何信息,相当于你的客户是无证生产了。备案因为你客户没有生产许可,所以必须要有生产厂家的信息(名称、地址、生产许可号)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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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口? 你们是不是还得有出口备案啊?,按理对方应该知道怎么弄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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