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假人提供的检测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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仪器分析
打假人提供的检测报告是否可以作为处罚依据?
1.产品出厂必须批批检测,如果企业能自己检测,那送第三方不用批批检。如果不能,则反之 2.不知道打假人的报告能不能作为处罚依据。个人感觉会。只是既然标注了含量为零,为什么在生产环节中不特别加以控制呢
7 回答 · 3 关注
共7个回答
那个女人叫我文艺包租婆,食品检测销售工程师
2019-07-06回答
是GB 28050哦 6mg与5mg的差距折算成NaCl的含量是太小了,修约的误差? (五十三)关于标示数值的准确性。 企业可以基于计算或检测结果,结合产品营养成分情况,并适当考虑该成分的允许误差来确定标签标示的数值。当检测数值与标签标示数值出现较大偏差时,企业应分析产生差异的原因,如主要原料的季节性和产地差异、计算和检测误差等,及时纠正偏差。 判定营养标签标示数值的准确性时,应以企业确定标签数值的方法作为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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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火柴的小男孩,销售经理
2019-07-06回答
不能作为法律依据,抽检机构只对来样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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冰块脸,食品化验员
2019-07-06回答
重新检验,不满意可以复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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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unt Wong,食品检测销售工程师
2019-07-06回答
1、每批检验是必须的,自检送检都行。 2、似乎不能作为处罚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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冷色的夏季、,食品检验员
2019-07-06回答
个人观点,检测机构检测的样品也仅是对来样负责,如打假人对产品有异议,应由双方共同指定的检测机构进行检测,检验报告具有法律效应; 另如何确认打假人送检的样品为贵司所生产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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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寻,食品研发工程师
2019-07-06回答
现在很多检测机构是不接受个人名义的送检的,就算以个人名义送检了,监管部门跟法院也是不认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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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阳每天都生气,QC
2019-07-06回答
Na 作为营养成分指标,是按GB28050的,那些说批批检测的,这个和产品成品出厂指标是不一样的,并没有规定对Na指标批批检验,你以为是特殊膳食食品中的功效成分呢,在乱说。 在含量这边低的条件下,一方面是检验误差,一方面是本底的影响,本身修约值就是5,5和6有差别吗,没有。再说 营养成分表的值,也可以参照理论值计算设定,所以就按一个批次报告来判定,站不住脚的。 对于这种情况的标定,其实还是要谨慎点,毕竟会有浮动的,标签值就往上标一点,Na的判定是按小于120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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