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标签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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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口食品包装内有干燥剂,但中文标签上没有防止食用干燥剂的提示语,请问是否违规? 5 回答 ·  1 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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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违规的,不过最好提示下消费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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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规。”《食品标识管理规定》(质检总局令第123号)  第十五条 混装非食用产品易造成误食,使用不当,容易造成人身伤害的,应当在其标识上标注警示标志或者中文警示说明。”第四章 法律责任第二十八条 违反本规定第十五条,未按规定标注警示标志或中文警示说明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五十四条规定进行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二十七条 产品或者其包装上的标识必须真实,并符合下列要求:五)使用不当,容易造成产品本身损坏或者可能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产品,应当有警示标志或者中文警示说明。第五十四条 产品标识不符合本法第二十七条规定的,责令改正;有包装的产品标识不符合本法第二十七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情节严重的,责令停止生产、销售,并处违法生产、销售产品货值金额百分之三十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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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法不合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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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您提供的资料,我又查到了《进出口食品标签管理办法》,其中第十一条:进出口食品标签审核的内容包括:标签的格式、版面以及标注的与质量有关的内容是否真实、准确。进口食品标签必须为正式中文标签。第十二条:进口食品标签应按我国有关法律、法规及标准要求进行审核;出口食品标签应按进口国法律、法规及标准要求进行审核。从十二条中联系到您提供的文件,应该可以确定,不标注警示语就是违规了,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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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法律规定,就预先提示消费者,这样既能帮助消费者防止误食,也能做到更人性化和省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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