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问题食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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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问题食品”事件盘点

地沟油,不知道地沟油的检测方法是否已经建立 4 回答 ·  5 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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辛苦斑竹,总结得很好呀,不过瘦肉精、塑化剂、黄曲霉毒素、还没提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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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民意表决VS科学决策  与众多“问题食品”新闻相伴的是“国标之争”。  面粉增白剂存废之争已持续了几年,最终以媒体和民意的“胜利”而告终。  面粉增白剂是否该禁用本来是一个科学问题,不过后来的解决类似于“民意表决”。这一标准的修改使得我国的标准超越了世界卫生组织以及美国、加拿大的“落后标准”,实现了欧盟的“高标准”。实际上,面粉增白剂的“危害”本身是莫须有。  生奶国标的修订则是“先定案,再讨论”的方式。不考虑这个新标准是“进步”还是“倒退”,它的确比国际上的普遍标准要低,至于这个标准能否保证安全,标准修订者认为风险评估的结果是可以接受的。  速冻水饺的金黄色葡萄球菌国标修订过程类似生奶。不过修订后的标准毕竟是与国际接轨了,而之前的旧标准存在明显的不合理。因而,不管从哪方面说,这一个标准的修订都是合理的。  可以这么说,中国的食品法规并没有大的问题。只要能够严格实施,都能够保障安全,如果不能够严格执行,那么再严格的法规也没有用;如果执法不能针对所有的生产者一视同仁,那么很容易沦为不正当竞争的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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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超标不等于危险,滥用不等于有毒  公众之所以忽视食品添加剂带来的好处,而关注“可能的风险”,还来自于添加剂“滥用”印象。  “滥用”的第一种情况是“过量使用”。比如亚硝酸钠炸鸡致死的事件,这是真正的食品添加剂引发的安全事故,但或因“犯事”的只是小商贩,并没有引起媒体和公众的充分关注。  第二种情况是合法食品添加剂超出了使用范围,染色馒头中的柠檬黄是合法的色素,不大可能产生危害,但现行国家标准并未批准它用于馒头中,所以也算“滥用”。  第三种是掩盖劣质原料,这种情况确实会带来安全问题。比如染色馒头回收陈馒头处理再卖,香精包子也是如此。  滥用食品添加剂是违法的,但第一、第二种情况却不一定达到“有毒”的程度。食品添加剂的使用范围和限量,是一个执法的标准,而不是“有害”与“安全”的分界线。  比如,甜蜜素是经常被超标使用的一种甜味剂。它在饼干糕点等食物中的限量是每公斤0.65克,超过这个量就需要下架,但这并不意味着每公斤用量为0.6克的就安全,而0.7克的就有害。实际上,它的安全摄入量是每天每公斤体重11毫克。对于一个成年人,大致就是每天吃0.65克,长期吃都可以认为没有危害。也就是说,对于甜蜜素含量合格的食物,每天吃一公斤都没有问题。即使超标一倍(即每公斤1.3克),也需长期每天吃半公斤,这依然在安全范围之内。对于多数人来说,要吃这么多含有甜蜜素超标的食物,实属不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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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有染色馒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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