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重标准”是否损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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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重标准”是否损害了消费者的利益?

两方面,企业在钻空子,国内的标准还不完善 7 回答 ·  2 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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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宽松、标准滞后为企业提供罅隙  中国消费者协会专家顾问邱宝昌对记者说,部分国际品牌为了获取更多利益或因违法成本低,降低产品标准或采取违规行为,使自身信誉受到很大损伤,这样做非常不明智。  除了企业自身追逐利益外,监管环境的宽松及标准的相对落后也会为企业提供罅隙。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实施条例》的规定,相关标准实施后,制订标准的部门应当根据需要适时复审,复审周期一般不超过5年。但邱宝昌表示,有些标准10年都未修订。  事实上,从食品、日化到玩具行业,我国标准屡屡被专家和消费者质疑“滞后”与“混乱”。邱宝昌介绍说,以食品行业为例,我国不同食品标准之间存在相互矛盾、交叉与指标不统一的现象。  “相关部门正在加快标准整顿的步伐。”国家食品质量安全监督检验中心总工程师曹红介绍称,产品更新速度、各方利益角度不同等现实因素都会影响标准的修订,很多时候无法一蹴而就。  也有专家认为,国际品牌在不同国家和地区采取不同标准是很常见的“国际惯例”,关键在于产品是否损害了消费者的安全及权益。  “基于研究强度和科学依据的不同,各国对同一物质是否有害也会作出不同判断。”食品工程博士云无心说,比如中国、美国、东南亚等国家都禁用硼砂,欧洲却并不禁用;欧洲禁用面粉增白剂,美国却允许使用等。(来源:中国经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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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有不同标准,但对进口食品应依高标准,没搞清楚,就禁止!要告知消费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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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重标准要多方面来分析:1.技术落后是现实。有很多消息来源根本就不是中国的官方,而是国外的官方或是民间组织。因为我们检不出所以没有标准。这需要整体国民的努力。2.官方的监管不严,责任不清。中国官方的态度一直是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因为自己查出事了,属于自己的责任,钨砂也就不保了,俗话说:谁愿意给自己下套呢?有这样的心态监管能严吗?3.企业的社会责任感不强。明明自己知道是有害的,但民众是不知道的。而企业往往为了自己的利润不管不顾,因为很多都是慢性毒药,需要时间来验证。等出事儿了也就与己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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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是监管环节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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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重标准一直是有的,举个例子来说,不锈钢制品食具,国标与欧盟标准就有一定的差距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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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就是奸商在钻法律的空子,应该完善制度规定,打击这些奸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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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不统一问题就无法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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