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能力验证规则/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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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能力验证规则/资质认定

同志们有没有发现新的CNAS-RL02能力验证规则中,原来的AL07变成附录了,但是我关注的能力验证是按照二级领域代码还是三级领域代码申报,就是满足最低的要求还是没有明确啊,捉急! 1 回答 ·  3 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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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的领域按照二级领域代码,有的按照三级领域代码,最重要满足附录B的最低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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