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食同源产品标示本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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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食同源产品标示本产品所含配料的药用价值

我记得本站有个案例,大体就是说某个产品包装里有公司的简介,说明书有某种成分的作用,法院认为说明书不能作为本品说明书,只是宣传这种物质的医用价值!就是说不违法! 5 回答 ·  3 关注
共5个回答
真搞不懂现在的界定标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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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安法   第七十一条 食品和食品添加剂的标签、说明书,不得含有虚假内容,不得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生产经营者对其提供的标签、说明书的内容负责。   食品和食品添加剂的标签、说明书应当清楚、明显,生产日期、保质期等事项应当显著标注,容易辨识。   食品和食品添加剂与其标签、说明书的内容不符的,不得上市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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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觉得不算,现在宣传和标签要求虽说很严格,但针对的都是产品,还没有说原料也不行,只能说是打擦边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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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然算,不得出现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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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觉得算 但法官不一定觉得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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