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企业水的重复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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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企业水的重复利用法规条款认定

根据GB14881规定, 5.1.1.1 应能保证水质、水压、水量及其他要求符合生产需要。 5.1.1.2 食品加工用水的水质应符合 GB 5749 的规定,对加工用水水质有特殊要求的食品应符合相应 规定。 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 (九)用水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那么食品加工企业对于解冻冷冻肉原料后的水经过净水设施处理,且通过第三方检测符合 GB 5749 的规定,是不是可以重复利用。 这一点没有查到不允许这么做的条款,不知道市场监督管理局会如何认定。 展开全部∨ 3 回答 ·  1 关注
共3个回答
这确实是个问题,废水多回收利用有客观经济效益 严格来讲,达到食安法要求即可,即: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但随之而来的问题是内外监管部分 1、监管部门不能时时来看,有猫腻嫌疑 2、内部控制的成本问题值得考究 综上,你给出合格证据,还得在监管部门留下书面、视频拍胸脯保证出问题承担一切后果,且环保部门做出鉴定无问题后才可能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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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标准要求应该可以用,但仅凭一次检测就能证明符合要求吗? 蔬菜企业有用清洗废水沉淀后冲刷地面的,二次利用这个还真没听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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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禁止即可为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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