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加工产地标注的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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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加工产地标注的问题

在77148中:“4.1.6.1.3 受其他单位委托加工预包装食品的,应标示委托单位和受委托单位的名称和地址;或仅标示委托单位的名称和地址及产地,产地应当按照行政区划标注到地市级地域。”是不是说委托加工类的产品的产地我写的都是委托方的产地?之前的《产品表识标注管理规定》第18条有明确说产地是最终制作地、加工地或者组装地 展开全部∨ 2 回答 ·  3 关注
共2个回答
产地是形成最终产品的地方,应该是被委托方的产地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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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地和地址有不一样的情况,比如只标注委托方信息,是这个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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