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合商品标签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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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合商品标签问题!

想咨询一下大神,打个比方,如果我12/1生产了一批A类东西,12/4号生产了B类东西,成品需要组合,需要A脱包之后和B一同再进行包装,问下是否可行?如果可以生产日期如何标注?是按照最早的日期还是? 6 回答 ·  3 关注
共6个回答
3.7 不应与食品或者其包装物(容器)分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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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脱包之后和B一同再进行包装——A只是你的一种原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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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A和B是同一种物料标最早批次的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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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0 一个销售单元的包装中含有不同品种、多个独立包装可单独销售的食品,每件独立包装的食品标识应当分别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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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1 若外包装易于开启识别或透过外包装物能清晰地识别内包装物(容器)上的所有强制标示内容或部分强制标示内容,可不在外包装物上重复标示相应的内容;否则应在外包装物上按要求标示所有强制标示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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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日期与保质期对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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