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食品、保健食品、特医食品和药品标签声称注意点如下表:
类别 | 标签声称 |
普通食品 | I. 当产品中某些营养成分的含量水平达到GB 28050要求时,允许对该营养成分进行含量声称或功能声称,声称用语需符合标准要求; II.不得宣称保健功能,或对疾病的预防和治疗功能; |
保健食品 | I. 标识获批准的特定保健功能,如辅助降血糖,补充维生素C等; II. 不得声称对疾病的预防和治疗功能; |
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 | I. 阐明产品配方特点/营养学特征,根据产品类别注明适宜人群或使用的特殊医学状况; II.不得宣称保健功能,或对疾病的预防和治疗功能; |
药品 | 需标注该药品的适应症或者功能主治 |
产品生产过程中标签需严格按照以上来进行设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