符合绿色食品相关要求的申请人向所在地省级绿色食品工作机构提出使用绿色食品标志的申请,通过省级绿色食品工作机构、定点环境监测机构、定点产品监测机构、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以下简称中心)的文审、现场检查、环境监测、产品检测、标致许可审查、评审、颁证完成申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