倾城月光﹋淡如水,宠物食品商务
2018-11-15回答
GB 7718-2011中2.3的规定原文为“在制造或加工食品时使用的,并存在(包括以改性的形式存在)于产品中的任何物质,包括食品添加剂”。加工助剂不需要标示。楼主估计对加工助剂和配料有一定的混淆,被“存在于产品中的任何物质”给迷惑掉了。其实“加工助剂”与“配料”的区别有两点:①配料存在于最终产品中,加工助剂一般不存在于终产品中,但难免有残留物或衍生物;②配料是加工食品时必须的原料和辅料,而加工助剂仅是为满足特定工艺而使用的物质,如过滤用的硅藻土、脱模用的食品用石蜡。楼主说的应该是加工助剂,不需要标示。不过楼主提到的风险这一块还是有的。不过不在于是否在配料中标示,而在于使用的加工助剂是否符合标准,其产品的残留量是否符合标准。具体可以参照SB/T 2360.25-2009的相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