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通环节食品理化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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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通环节食品理化指标及成分的监管鉴定依据是什么
近期公司产品被流通环节监管部门抽查,理化指标及产品主要成分不是送具有检验资质的检验机构检测,而是送司法鉴定机构鉴定。该鉴定行为合法吗?流通环节食品监管职责的确立来自食安法有关规定,它的检验也应按照食安法规定执行,食安法有关规定须具有资质的检验机构按食品安全标准及检验规程检验,而司法鉴定机构不在具有资质机构之列,鉴定书也不说明采用何种检验方法鉴定,检验方法是否合法、权威。有类似经历者谈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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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回答 · 5 关注
共2个回答
烫烟疤、只为祭恋红颜゛,食品化验员
2018-12-04回答
可以要求检验单位出具相应的检验资质证书,否则报告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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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月的山楂味,食品销售经理
2018-12-04回答
送检的委托检验单位必须是具有检验资格的检测机构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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