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食品经营者“三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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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食品经营者“三防”设施不到位的处罚

集贸市场的摊位,经营者经营直接入口食品,但敞口经营,没有防蝇措施。这种情况应该用哪个条款进行处罚?找不到处罚条款。求助 3 回答 ·  4 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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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GB 31621-201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经营过程卫生规范(2015-5-24实施)) 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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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反食安法第四十七条 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建立食品安全自查制度,定期对食品安全状况进行检查评价。生产经营条件发生变化,不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立即采取整改措施;有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潜在风险的,应当立即停止食品生产经营活动,并向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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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反了《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项的规定,根据《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七项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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