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事非直接入口食品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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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事非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的食品生产经营人员是不是不需要办理健康证?

《食品安全法》第四十五条规定: 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建立并执行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患有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有碍食品安全疾病的人员,不得从事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的食品生产经营人员应当每年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上岗工作。1、哪些属于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有碍食品安全疾病?2、是否是可以理解为从事非直接入口食品(鲜冻分割肉类、生制调理食品等)工作的食品生产经营人员不需要每年进行健康检查, 取得健康证明? 展开全部∨ 2 回答 ·  2 关注
共2个回答
从监管层面上说,现在大部分地方的状况是食品从业人员一般都需要健康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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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食品加工人员如患有痢疾、伤寒、甲型病毒性肝炎、戊型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以及患有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等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或有明显皮肤损伤未愈合的,应当调整到其他不影响食品安全的工作岗位;2、一般公司的操作是:从事直接接触食品的岗位每年健康体检;而座办公室的人员隔年体检一次;当然公司条件允许,最好每人每年体检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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