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标签中添加剂的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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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标签中添加剂的标示需要注意哪些?有哪些是新手容易犯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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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添加剂的通用名称标示方式有两种:1、 直接标示食品添加剂的具体名称 ;2、标示食品添加剂的 功能类别名称并同时标示食品添加剂的具体名称或国际编码(INS号) 。 标示食品添加剂时应注意以下几点: 1)食品添加剂可以 不标示制法 ,如加氨生产、普通法、亚硫酸铵法生产的焦糖色,可以统一标示为“焦糖色”。 2)若某种食品添加剂尚不存在相应的国际编码,或者因为致敏物质标示需要,可以标示具体名称。如乳化剂(471,大豆磷脂)。 3)当两种或者两种以上食品添加剂混合而成的 复配食品添加剂 ,应当在食品配料表中分别 标示其中的每种食品添加剂 。 4)关于 复合配料中的食品添加剂 ,参照 第3点复合配料 的标示,如果直接加入食品中的复合配料已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者地方标准,并且加入量小于食品总量的25%,其中的添加剂符合GB 2760-2014规定的带入原则,并且在最终产品中不起工艺作用,可以不标示。比如猪肉罐头中含有酱油,酱油中带入中丙酸钠在终产品中不起防腐作用,则不必在配料表中标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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