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加工标签地址标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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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加工标签地址标示问题
请教各位大师,委托加工的预包装食品,关于生产商、委托商地址,如果只写委托商名称,生产商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不标注委托商的地址,可以吗?
1 回答 · 5 关注
共1个回答
独守、阴晴圆缺,食品研发员
2019-02-11回答
1、有证企业(委托方)委托另一相同产品有证企业(被委托方)进行生产,产品或其包装、说明书上必须标注委托方的名称、地址以及被委托方的名称、地址、生产许可证编号、标记等事项,可以标注委托方生产许可证编号。2、无证企业(委托方)委托有所委托产品生产许可证企业(被委托方)进行生产,产品或其包装、说明书上应当标注委托方的名称、地址以及被委托方的名称、地址和生产许可证标记、编号。3、委托加工产品的标注样式上应明确标明“委托方(或委托单位):×××××(单位名称)”、“被委托方(或被委托单位或制造单位、生产单位):×××××(单位名称)”。委托方不得标注“监制方”或“出品方”等字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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