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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销商处有同一产品几个批号,他们混淆了也是情有可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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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之间只是相差十几天,不能召回,就是客户太多,大都做市场的,现在他们也不知道卖到哪里去了,其实质量我们还是比较重视,我们整改方案早就做了,并在车间进行公示警告,对员工进行相应培训。以保证不会在出现这种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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呵呵,你要判断他的意图啊!是否是恶意勒索!要3万是没有任何法律根据的!1.对于这个顾客,就要和他不断的沟通,让他明白这只是公司的失误,并没有涉及到违法和给顾客带来人身伤害!2.要找到他的弱点,让他知道这个3万数值公司肯定是不会赔偿的,让他明白这个失误是没有任何价值,不能作为索赔的基础.3.如果他威胁举报或者暴光或者找消协什么的,都没有关系!因为这是个小的错误,对任何方面都可以解释清楚!4.找当地经销商上门带点礼品协调以下,应该没有大的问题,把他手中的证物要回来!还有你为什么说不能召回呢?我觉得这是个很好的机会,可以演练以下公司的召回程序,看看是否可以在4个小时内找到所有可疑产品的去向,并通知到第一经销商!之后做个分析,对于公司的管理应该有很大的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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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可能是产品到了经销商处才混淆日期的,这个问题其实不严重,不会给客户带来身体危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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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就是想知道,国家法律上对这方面有什么规定,以前没有日期的我们一般是一陪十。但这个我们是比较严重的错误,我不知道改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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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何要罚款3万,让他拿出法律依据。你只是产品日期混淆了,并没有给消费者造成损害。如果赔偿,也没有那么大的数额。你咨询一下相关的法律法规,然后才能与消费者有的放矢的谈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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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是客户投诉范畴,先要判断对方的意图是钱还是真的质量投诉承诺赔偿,但是别说具体数额,表现诚意先然后在慢慢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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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大家,现在他们已举报给技术监督局稽查大队,稽查大队说要是私了要给3000元,公了要给3万,有法律依据吗,大家给点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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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把你的整改方案回复给客户,证明了此事已引起本公司的重视;其次就是要对公司内部加强批号管理、加强员工培训,避免此类问题的再次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