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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包装食品的包装配料表内容

求助!!请问下各位老师:生产食品的企业在包装袋上面的配料表里面,如果写在配料表里面的原料和添加剂实际没有添加使用,这样可以吗?另外实际使用的添加剂是要全部都写还是按照用量,用量小的就可以不写?使用复配的食品添加剂,是按照复配食品添加剂的配料表全部写到我的配料表里面还是可以只写其中几种?与复配食品添加剂的厂家沟通说他们的配料表上的添加剂并没有全部添加,那我们这边还需要厂家出份具体真实的配料表之后再按这个写还是不需要?!
2人参与回答
,食品检测组长 2018-09-18回答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条 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有关商品或者服务的质量、性能、用途、有效期限等信息,应当真实、全面,不得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食品安全法》:第七十一条 食品和食品添加剂的标签、说明书,不得含有虚假内容,不得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生产经营者对其提供的标签、说明书的内容负责。食品和食品添加剂的标签、说明书应当清楚、明显,生产日期、保质期等事项应当显著标注,容易辨识。食品和食品添加剂与其标签、说明书的内容不符的,不得上市销售。GB 7718-2011:4.1.3.1.1 配料表应以“配料”或“配料表”为引导词。当加工过程中所用的原料已改变为其他成分(如酒、酱油、食醋等发酵产品)时,可用“原料”或“原料与辅料”代替“配料”、“配料表”,并按本标准相应条款的要求标示各种原料、辅料和食品添加剂。加工助剂不需要标示。
,食品检测业务大客户专员 2018-09-18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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