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发现一个问题,就是在
酱油产品中,国家标准18186中规定了,酱油产品必须标示
氨基酸态氮含量,我发现有些企业得产品放置1年左右,氨基酸态氮会有一点变化,比如标签上标示0.90mg/100ml,而实际检测数据为0.86,这个肯定不符合标准要求。有些企业就换了个办法,把AN标示为0.9mg/100ml,然后他们给出理由就是,如果检测出来是0.86,那是数字修约造成的。我查了下18186和7718,好像没有法规明确说明标示几位小数的规定,只是说了要标示氨基酸态氮和质量等级,请问下各位,这种合规吗?有没有相关法规要求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