冲调方便食品,类似雀巢条状咖啡包装。方便食品外盒子上 ...
公司准备生产条状包装的冲调
方便食品(每盒15g*30条),外形类似市场上常见的
雀巢冲调
咖啡。外部为一个大纸盒,包装上有标签和营养标签。盒内装30条方便冲调食品,每一条的面积20cm2,大于10cm2小于等于35cm2。首先,根据《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7718-2011)问答—第十五条、关于最大表面面积大于10cm2但小于等于35cm2时的标示要求—食品标签应当按照本标准要求标示所有强制性内容。根据标签面积具体情况,标签内容中的文字、符号、数字的高度可以小于1.8mm,应当清晰,易于辨认。那么我们盒子内条状包装的产品应该按照GB7718要求写上标签和营养标签。但是又根据《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7718-2011)——3.10条、一个销售单元的包装中含有不同品种、多个独立包装可单独销售的食品,每件独立包装的食品标签应当分别标注。但是我们盒子内的条状产品并不单独销售,最小销售单元为每一盒(15g*30条),那么根据3.10条,我们的盒内条状产品不用写标签和营养标签了。问答十五条和3.10条相互矛盾,那我们是标标签还是不标呢?我们打算不标标签只标注生产日期,保质期。大家怎么认为呢?
7人参与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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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认为看你以什么包装销售给消费者,雀巢咖啡可以一条一条的卖,所以每条上都标注标签,有的婴幼儿配方食品,是以大盒为销售单元销售,里面也是一包一包的,就只标注盒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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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什么矛盾的,有限制条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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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该单独标注标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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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小单元实际就是包装喷印问题,我觉得都印上不更好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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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答十五针对的是最小销售单元面积有限的情况,有前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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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矛盾啊!首先要界定清楚最小销售单元;其次要明确你们的小袋会出现销售的情况吗?如果会出现小袋销售的,那小袋就必须标,如果不会出现小袋销售的情况,那么就不用标识;但产品一旦发到市场上就很难控制的,先考虑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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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最小销售单元来说的,补拆零卖就可以。